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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評審結(jié)果公布 含85項科研儀器項目

      2016年8月17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公布了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評審結(jié)果,受理申請項目169832項,決定資助項目37409項,其中包括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85項。

        通知原文如下:

    關(guān)于公布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評審結(jié)果的通告

        2016年3月1日至3月20日項目申請集中接收期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共接收項目申請172843項,經(jīng)初步審查受理169832項。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guān)類型項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以及專家評審意見,決定資助面上項目16934項、重點項目612項、創(chuàng)新研究群體項目38項、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400項、青年科學基金項目16112項、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2872項、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135項、重點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105項、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85項、部分聯(lián)合基金項目(NSAF聯(lián)合基金、天文聯(lián)合基金和鋼鐵聯(lián)合研究基金)116項,合計37409項。其余項目正在評審過程中。

      依托單位科學基金管理人員及申請人可于8月17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查詢相關(guān)申請項目評審結(jié)果。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向相關(guān)依托單位寄發(fā)紙質(zhì)批準資助項目通知,并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申請人發(fā)送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不予資助通知及專家評審意見。

      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相關(guān)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歡迎各依托單位和科研人員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附件: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復審工作注意事項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16年8月17日

      附件內(nèi)容如下:

    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復審工作注意事項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復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復審管理辦法》,詳見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wǎng)站首頁“政策法規(guī)”-“管理辦法”欄目)的規(guī)定,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不服,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的相關(guān)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出復審申請

      1.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接收工作自8月22日開始,9月8日16時截止。

      2.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信息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在線填寫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表(以下簡稱復審申請表)并于9月8日16時前提交。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如有遺忘,可向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索取。

      3.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打印1份復審申請表,確認紙質(zhì)與電子復審申請表內(nèi)容一致,并在紙質(zhì)復審申請表上簽字。不予資助復審申請人應當將簽字后的紙質(zhì)復審申請表于9月8日16時前當面遞交或以快遞方式寄送(以郵戳日期為準)相關(guān)科學部綜合處。

      二、受理復審申請

      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受理復審申請。具有《復審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復審申請將不予受理。

      對不予受理的復審申請,由科學部告知復審申請人不予受理決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審查復審申請

      1.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審查受理復審申請,審查依據(jù)是《復審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guān)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2.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guān)科學部將在11月4日之前,將復審審查結(jié)果以公函形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3.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可通過信息系統(tǒng)隨時查看本單位復審申請人復審申請的提交情況與處理結(jié)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項目的不予資助復審工作參照上述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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